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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学业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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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6-01-19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十大育人体系建设,构建 “大思政”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聘条件

学业班主任主要是对本科生的思想引领、学业指导、创新能力培养负有指导责任的专职教师。学生辅导员不得担任学业班主任。学业班主任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趋势。

(三)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要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四)具备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学业指导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选聘程序

学院应鼓励品德高尚、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高素质、高能力的骨干教师担任学业班主任。学业班主任的聘任由各学院(新生院自行安排)从二年级着手配备,根据学生班级数进行选聘(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学业班主任,聘期3年),并将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三、工作职责

本科生学业班主任要切实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塑造本科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广博的学识修为、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主要有以下工作内容: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采取召开班会、深入学生寝室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日常学习动态、生活状况,每学期至少召开主题班会两次,每学期至少走访学生寝室两次,做好工作记录。

(二)学业指导工作

1.了解所带班级学生专业的基本情况,引导学生了解专业文化,培养学生对专业的学习兴趣和专业自信心,对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毕业资格、学位授予条件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开展专业教育和指导。

2.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或者自主进行科学研究,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心得,交换意见,为学生营建良好的学术氛围。

3.向学生介绍专业研究方法,开拓学生专业视野,组织和指导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生产与社会实践活动。

4.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挖掘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积极参与到学业班主任主持或参与的课题研究中去,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

5.配合辅导员做好班级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规划,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帮助学生解答在学习上的疑难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学习中的不良倾向。对学业受挫学生开展督学预警工作,督促学生按时顺利完成学业。

(三)职业规划指导工作

引导本科生及早树立职业目标并按照目标进行规划指导和及时调整。引导有考研意愿的本科生从大一做好准备工作,制定计划,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四、考核与管理

(一)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各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细则,承担对学业班主任校内培训和交流。

(二)聘用学院对学业班主任工作综合考评主要从班风、学风、宿舍风气培育,学业指导,文明素质养成,配合辅导员、聘用学院工作情况,日常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学业班主任工作进行考评。

(三)学生对学业班主任工作评议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学业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由聘用学院组织实施。

(四)考核不合格的学业班主任,下一学年不再续聘。各学院于每年7月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备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