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首页 >> 管理服务 >> 规章制度 >> 正文
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实施细则
——
作者:     时间:2026-01-19     浏览量: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现将学生纪律处分解除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处分期满后即可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交至辅导员处申请解除处分。

应届毕业生因毕业审核原因可酌情提前申请解除。

二、辅导员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后,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学生是否满足解除纪律处分的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应组织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辅导员担任组长),并提交学院专题学生工作会议审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审批表交至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盖章后的审批表按要求送达给学生本人。

对于不符合解除纪律处分条件的,学院要出具情况说明,并提出建议延长处分期限具体时间,报学生处备案。同时向违纪学生说明相关政策,指明努力方向,加强家校联系,共同教育引导学生知错改错,弥补不足。


学生处

2024514


西安工业大学学生解除处分审批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学 院


班 级


学 号


处分

类别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处分决定书编号

学纪 〕号

错误

类型

□违法 □考试作弊

□其他:

处分期限

6个月 12个月

日起。

申请

解除

处分

理由

申请人签字:

班级

评议

意见

日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该生受到纪律处分后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未出现新的违纪行为,同意解除该生的纪律处分。

辅导员签字:

学院

意见

日学院学生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解除该生的纪律处分。

学院(公章)

学校

意见

经研究,同意解除该生的纪律处分。

解除时间为: 日。

单位(公章)







注:此表一式四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学院归入学生本人档案,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校留存,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