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现将学生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给予学生纪律处分的均需填写《西安工业大学学生处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处分决定书一式四份,一份送达被处分学生、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由学院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二、处分决定书下发后应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告知时务必将全文通读给当事人,强调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有异议有权在规定时间内申诉,送达人(辅导员)和受送达人(学生)均需签字。
三、各学院要按规定向违纪学生说明违纪后果,指明努力方向。跟家长见面,家校共同努力,教育引导学生知错改错,弥补不足。
四、《考试违纪/作弊通知单》《违法通知书》等违纪有关证据和学生检讨书等资料由学院保存。
学生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