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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书香宿舍” 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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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08-05-07     浏览量:

 

学生工作部

编号: 2008 031

    


各院系、雁塔校区:

     为了进一步倡导读书和学习,帮助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引导大学生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发展,培养大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品格,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气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学校特举办“书香宿舍”、“读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阅读经典文化,建设书香校园

二、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三、活动安排:

    (一)初评

   各院系根据评选标准初选 “书香寝室”。

   初选数量: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院系初评20个“书香寝室”, 20个“读书之星”;学生人数在1500-2000人的院系初评18个“书香寝室”, 18个“读书之星” ;学生人数在1000-1500人的院系初评15个“书香寝室”, 15个“读书之星” ;学生人数在500-1000人的院系初评8个“书香寝室”, 8个“读书之星”; 学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院系初评5个“书香寝室”, 5个“读书之星”.

 初评5月20日之前结束并将结果交行政楼520材料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书香寝室”、“读书之星”评比申报表,上交相关资料和照片,资料内容包括宿舍简介、个人简介,特色,藏书量,藏书种类,藏书书名、效果等)

“书香寝室”评选标准

1、宿舍成员中至少有2名同学获得奖学金,成员学习成及良好;

2、宿舍内所有成员均未有不及格科目,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3、宿舍内藏书丰富(如专业书,辅导书,文学名著,励志书,休闲书等)成员读书面广,有成系统的读书笔记或读书心得;

4、宿舍学习风气良好,文化氛围浓厚,有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争做学习型先进寝室的计划并为之努力付诸实施且收到一定成效;

5、宿舍整洁干净,未在卫生检查中受到批评,宿舍成员无不良嗜好;

6、寝室成员团结一致、相互关爱、关系融洽,有互帮互助的良好风气。

“读书之星“评比标准

1、积极上进,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

2、喜爱读书,对读书有浓郁的兴趣,读书涉猎范围广,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如写读书笔记,读书心得等)。

3、积极参加学校关于读书方面开展的各项活动。

4、思维敏锐,读书效果突出并能带动身边同学开展阅读。

5、“读书之星”一般结合“书香宿舍”共同评选。

(二)终评

在对初评结果进行整体考评的基础上,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最终评选。

  四、奖项设置

优秀组织奖一名,“书香寝室”、“读书之星“若干个。优胜者将颁发证书和奖品。

 

                                             学生工作部(处)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