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辅导员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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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08-09-2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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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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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2008 067 |
学 生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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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心育员工作管理条例(试行)》规定,请各院系在辅导员中选取骨干分子一名,接受专业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并考取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有关要求如下:
一、培训方式:网上远程培训,根据个人时间学习
二、费 用:培训费2980元,考试费400元
三、申请时间:2008年9月25日—— 27日
辅导员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后,原则上在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培训费、考试费在取得资格证书后由学校统一报销.
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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