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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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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12-10-17     浏览量:

 

学生工作部

编号: 2012 061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工业中心:

为了更好的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扩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益面,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评选认定我校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2012-2013年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201210161031日。

二、认定对象:未被认定为省级贫困生、未参与国家奖助学金申请的我校学生。

三、工作流程:

1.各单位根据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按照《西安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对校级贫困生进行认定。

2.组织认定成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3. 认定成功后组织认定成功的学生登录资助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各单位完成网上审批。

6.网上审批完成后各单位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附件2)。

四、上交材料说明:

1031日之前,各单位需要上交如下材料到学生处资助中心:

1.《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需有班级评议工作组和学院审核工作组两级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材料均需要上交,纸质汇总表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 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2. 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学校的临时困补、勤工助学、冬季送温暖、阳光技能培训等一系列资助。

     3. 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省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互不重复。

 

 

附件: 1. 《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 《西安工业大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学生处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