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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学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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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3-06-16     浏览量:


党委学生工作部

编号: 2023 022

各学院:

根据校历,2023年暑假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25日。经学校研究决定,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需留校的,须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留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考研需要留校的2024届毕业生。

2.其他因参加由学校、学院或科研团队组织的学习培训、学科竞赛、科研实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

申请留校学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由本人在“企业微信-工作台-假期留校申请”发起留校申请。因考研申请留校的需上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1);因其他原因申请留校的需上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1)和负责老师签字的《情况说明》(附件2)。

申请截止6月30日,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学生,不得擅自留校。

三、工作要求

1.暑期留校学生按“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进行管理。各学院要严格审批学生申请,应核实申请理由和家长知情同意书等信息的真实性,对于申请理由不充分、联系方式不明确、留校日期不准确的一律不予审批。

2.各学院及学习培训、学科竞赛、科研实验、社会实践等项目负责人要加强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关爱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每日晚点名制度。经核实有夜不归宿、使用违章电器等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学生取消暑期留校住宿资格。如遇突发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妥善处置并上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