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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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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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6-09-08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升国旗仪式的铸魂育人作用,常态化组织学生观看升国旗仪式,引导学生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感悟时代责任,在嘹亮的国歌声中汲取奋进力量。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

每周一7:00

二、地点

经纬广场(国旗台以西)

三、参加人员

各学院(研究院)本科生、研究生。

四、具体安排

时间

学院

学工部参加人员

9月7日

全体2026级本科生

牛迎宾

9月14日

光电学院

梁  红

9月21日

机电学院

陈远林

9月28日

材化学院

梁艳峰

10月12日

电信学院

陈  勇

10月19日

经管学院

那迪娜

10月26日

计算机学院

林晓萍

11月2日

建工学院

张晓宾

11月9日

文学院

刘敏博

11月16日

设计学院

张  鹏

11月23日

书法学院

体育学院

孙雅茹

左广霞

11月30日

马院、交叉创新研究院、新能源研究院

 许格宁

艾克旦·阿不都热依木

12月7日

理学院

潘治辉

12月14日

兵器学院

李潇瀛

12月21日

圣理工学院

郝烺超

注:此表为初步安排,如因天气、学校重大活动等需要调整,将提前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观礼人员应于6:50前按现场组织人员要求集合完毕,升旗仪式开始后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仪式结束后有序离场。

2.举行升旗仪式时,应当庄严肃穆,齐唱国歌。

3.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不得有损害国旗尊严的行为。

4.所有观礼人员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等不庄重服饰参加仪式。肃立时,应保持立正姿势。若戴帽,应脱帽。观礼期间如有身体不适需退场休息的,应从广场两侧退场。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此项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升旗仪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2.各学院(研究院)须指定专人负责,提前10分钟(6:50)组织好学生到场,并按现场指挥有序列队。升旗仪式于7:00准时开始。

3.各学院(研究院)应做好学生的动员与教育工作,明确纪律要求,确保观礼活动庄重、严肃、有序进行。


学工部(处)/武装部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