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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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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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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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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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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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型 |
□助管 □助研 □助工 |
用工需求 |
拟设 个岗位 |
用工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每学年申请一次)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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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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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酬支付标准说明 |
助管、助研:21元/小时
助工:25元/小时 |
申请单位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学生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
备注:
1. 申请单位要严格执行《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
2.申请单位可根据学生的劳动表现向学生处提出奖励意见,对不守纪律,敷衍了事的学生,在向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情况后,可以辞退;
3.学生每人每月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小时;
4.校内单位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时,应按程序向学生处提出申请,擅自设岗使用学生的相关费用由单位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