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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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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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6-03-01     浏览量:

1.全面贯彻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方针政策与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适应本硕博士以及留学生不同阶段心理发展特点的分层管理与服务体系。

2.组织开展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等队伍的心理健康理论学习和实务技能培训。

3.筑牢“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预警与干预网络,指导各学院建设标准化心理辅导站,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心下移,实现校院联动、协同育人。

4.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生特点和成长需求,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心理健康品牌项目。

5.规范组织新生及其他年级学生的心理普查和日常危机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职业伦理,确保信息安全。

6.常态化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构建及时有效的心理危机预防、预警、评估与干预机制。加强“学校-家庭-医院-社会”多方协同联动,形成闭环管理,有效应对与处置心理危机事件。

7.承担并推进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的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优化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

8.结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心理健康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发展。

9.加强与校内外相关部门、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整合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与支持。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