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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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育科(辅导员发展中心、劳动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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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6-03-01     浏览量: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2.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

3.负责入学教育及毕业文明离校教育;

4.协助开展学生党建及学生党员教育管理;

5.负责劳动教育的制度建设、教学管理、日常生活劳动组织及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工作;

6.负责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队伍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及评优表彰工作;

7.组织开展学生工作专题研究;

8.负责大学生职业发展与教育教研室教学运行、课程建设、教师培训及教研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